义务教育制度名词解释教育学
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是我国一项旨在为所有适龄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基础教育的民族政策,该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确保所有适龄儿童能够获得必要的学术聪明和生活技能,在这一阶段,学生无需支付学费和杂费,充分体现了教育的公益性和普及性,为了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有效实施,民族设立了专门的经费保障机制。
义务教育是民族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形式,是民族必须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亿万少年儿童的全面进步,以及民族的长远进步和民族的未来,这是民族依据法律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制度,通常被称为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
教育学是一门研究教育现象、揭示教育规律的学科,是教育科学体系中的基础学科,教育科学则是指研究教育规律的各类教育学科的总称,义务教育制度的实质,是民族依据法律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的特点,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国情,是合理的。
义务教育源于德国,起源于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新教民族为推广宗教教育,提倡广泛设立教育机构,强制性,即义务性,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任何违反这一义务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家长不送孩子上学,学校不接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以及学校不提供相应条件,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教育法律名词解释
1、教育法: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活动中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它规定了教育的性质、任务、基本规则和制度,以及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权:这是指公民享有从民族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中一个,由民族强制力保证其实现。
2、教育法是指规范和管理教育体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总称,它涵盖了教育的各个方面,包括教育机构的设立、教师的资格要求、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教学内容和技巧的规定等,聪明扩展:教育法一个广义的概念,涉及所有涉及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从广义的法律概念出发,教育法律概念可泛指一切民族权力机关制定、发布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从狭义法律概念出发,教育法律就是民族立法机构根据宪法制定的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的文件,本书的教育法律概念即指狭义上的教育法律。
4、义务教育法是指规定我国义务教育基本政策、组织形式、学校建设与管理、学生入学和流动、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义务教育:这是指民族对公民普遍提供的基本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通常是九年制,它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和世俗性的基本特点。
义务教育制度名词解释
1、义务教育是我国实行的一种教育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八条规定:民族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各级 负有法律责任,必须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也负有法律责任,促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2、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是一项民族为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的基础教育,旨在确保他们获得必要的学术聪明和生活技能,在这一阶段,学生无需支付学费和杂费,充分体现了教育的公益性和普及性,为了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有效实施,民族设立了专门的经费保障机制。
3、义务教育是民族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形式,是民族必须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亿万少年儿童的全面进步,以及民族的长远进步和民族的未来,这是民族依据法律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一定年限的强制教育制度,通常被称为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
4、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民族、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民族依据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与其他教育制度和教育职业相比,义务教育有其自己的特征:1.民族强制性。

